关于这个话题我一直不敢在朋友圈提起,省的被扣上“不孝”的帽子,在我的家庭里不孝是天大的罪过,假如哪天我在我爸面前提起“父母于子女无恩论”,我爸巴掌就过来了。我知道“孝道”是刻在中国人骨子里的固有观念,我也知道挑战人的固有信念,会引起本能的反感,但这不能阻止我去考虑这个问题。
父母于子女无恩论这个事不是现代人没事吃饱撑的想出来的,早在三国时期就已经有人提出过,这个人就只大家都知道的典故“孔融让梨”的孔融,孔融说“父之于子,当有何亲?论其本意,实为情欲发耳;子之于母,亦复奚为?譬如寄物瓶中,出则离矣”,意思是父亲给孩子生命,是没有恩情的,追究本意,孩子不过是情欲的产物,母亲怀孕生孩子,就好像从瓶子里面取东西,取出来就没什么关系了。
我们所熟知(至少听说过)的鲁迅、胡适、钱钟书、李敖也都提出过这个观点。
很多人都会觉得,我们应该感恩父母,这就是孝道。几千年来的传统文化也告诉我们的孝道都有一个前提:父母十月怀胎不容易,把你养大更不容易,你要回报父母。乌鸦尚知反哺,你怎么能不知道感恩呢?
东汉有位思想家王充在《论衡》说“夫妇合气,非当时欲得生子,情欲动而合,合而生子矣!”意思是说父母生子女,是因为自己的七情六欲冲动所致,并不是有意要生产子女。
每一个生命都未经协商就被擅自来到了这个多灾多难的人世间,所以给予生命本身是谈不上恩情的,所以十月怀胎是不是应该的?你为了得到一个可爱的宝宝所以怀了十个月孕受了罪,是不是应该的?你要得到一个东西就要付出努力,就像你想得到钱就得工作一样,这是一个基本的道理。
人们常对养育恩情歌功颂德,一坨血肉模糊生活不能自理的生命被你带到了世界上你不管那要谁管呢?养育子女是义务,任何国家遗弃亲生子女都是犯罪,所以,你带来的,你要养。中国人有句老话“养儿防老”,那说白了生孩子就是互利互惠的,孩子小时候父母负责养大,父母老了儿女负责赡养,那还谈什么恩情呢?
所以,请你仔细分析,所谓的“十月怀胎不易,生你养你不易,你要孝顺”,这些有道理吗?你对我好,我就一定要对你好吗?而且一定要用你认为合适的方式和足够的分量来对你好吗?如果是这样,大家的独立人格又存在于哪里呢?
父母对子女爱,这其实并没有错。但是当爱以一种绑架的姿态出现,当“我爱你,所以你必须爱我”这套逻辑一旦成立的时候,爱就成为了毒素。而这种逻辑一旦在社会伦理空间当中推展开来,你会发现,很多伦理的纠结就出现了。
有多少年轻人被父母以爱的名义逼婚,结了婚又被逼着生孩子,我们总觉得这是我们的私事,可父母却不觉得这是你的私事,偏偏要干涉,我父亲经常给我说一句话“什么是孝顺?顺着父母就是孝,合在一起就叫孝顺”,我妈会给我说“你是我身上掉下来的肉,你的一切都是我的”,如果你不答应,父母就说心脏病要犯了,白养你了,孩子大了不孝顺了,云云。在这样的压力下很多人都选择了妥协或逃避。
中国公共汽车上往往会有一种道德,年轻人应该给老人让座。中国的很多地方都有这样的社会新闻,老人上车之后耀武扬威:“我老了,你们都该给我让座。”如果别人不起来,他们上去就要动手打人。这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别人让不让座是他的事,你有什么权利去干涉呢?难道你老了,就可以侵入他人的私人空间吗?
还有人在网上发帖子,最后附上一句:不转就不是中国人。你的道理是你的道理,你自己去持守就好了,为什么说我不转就不是中国人呢?
可见,道德的起点都是美好的,但是它用于绑架他人的时候,带来的就是一种社会乱象。
罗振宇有对自由主义的人生观有一句解释:“我们绝不去强制他人,也尽可能的不被他人强制我们,在保持独立人格尊严和人格空间的前提下,尽可能的对他人释放善意”
我认为,我们不应该因为父母生育了我们而去“孝顺”,这个“孝顺”是不平等的,是一种报恩甚至还债的不平等,我们应该“爱”父母。因为父母爱我,所以我爱他们,这种“爱”是平等的。
也许写到这里会让从来没思考过这个观点的你感到冷冰冰。其实我探讨的观点是“无恩”并非“无情”。父母对于子女不应该用恩情作为情感枷锁来困住儿女。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连接应该靠的是感情,用真真切切的感情来温暖彼此,来营造良好的家庭,而不是靠恩情来居高临下地对子女进行精神镇压。
有人可能又会说:“我们这代人现在面对的具体情况就是这样,我们的父母不懂你讲的自由主义那一套,他们就是要干涉我们,我们难道要让他们伤心吗?”
这也许就是我们这一代人的历史使命,我们在中华民族的整个文化传承当中,也许要去扮演一个坚定的角色,一方面,用我们的身体、用我们的善意去抵挡我们的父母;另一方面,放过我们的孩子,坚决地斩断那根从远古一直到今天、用爱的名义去绑架他人的链条。我们这一代人应该能够做得到。
最后,我要说,我爱我的父母,他们为我付出了很多,给了我好的生活基础,我只是反对爱的名义绑架自己的子女。
如今我也是一名父亲了,从女儿出生,我常跟老婆说起上面这些,我说:“我不用她非得孝顺我,我爱她,她也爱我就好了”。